◆制藥廢氣處理工程范圍及標準◆
>>工程范圍
(1)設計方負責廢氣處理設備的設計、制造、安裝、調試以及相關管路的設計。
(2)設計方負責對業主單位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。
(3)業主單位負責項目配套的公用工程,包括電源、水蒸氣、壓縮空氣、循環冷卻水等。
>>技術要求
(1)本工程不考慮征地,利用原廠用地,不能嚴重影響生產;
(2)采用成熟的廢氣處理工藝,要求技術安全可靠、經濟合理;
(3)副產品的處理,不應產生二次污染;
(4)所有的設備和材料是新的;
(5)觀察、監視、維修簡單;
(6)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;
(7)節省能源、水和原材料;
◆制藥廢氣處理排放標準◆
制藥廢氣排放標準執行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 二級標準:
◆制藥廢氣處理方案定制依據◆
(1)業主提供的與本項目有關的資料
(2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2015-01-01)
(3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(2016-01-01)
(4)環境空氣質量標準(GB3095-2012)
(5)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
(6)《國家環境保護“十三五”計劃》
(7)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
(8)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
(9)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范》(GB50483-2009)
(10)《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》(GB50019-2003)
(11)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-2014)
(12)《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》(GB50052-2009)
◆制藥廢氣處理系統設計◆
>>制藥廢氣處理工藝
制藥廢氣處理考慮運營成本及安全性,本方案工藝路線擬定采用“通風系統(風機、收集罩、管道)+預處理系統(水洗塔)+核心凈化系統(UV光解凈化設備)+后處理系統(堿淋塔)”來進行制藥廢氣處理。工藝設備圖如下:
>>制藥廢氣處理流程簡介
第一階段制藥廢氣進入預處理系統(水洗塔),通過水洗充分吸收廢氣中的水溶性廢氣,再進入下一道工序。
第二階段廢氣進入核心凈化系統(UV光解凈化設備)。UV光解凈化設備對制藥有機廢氣進行裂解,同時使氧氣分解并產生臭氧,臭氧與有機物分子裂解產物發生氧化還原反應,最終生成二氧化碳、水等物質。
第三段制藥廢氣進入后處理系統(堿洗塔),去除光氣及吸收廢氣中的脂類氣體,再通過管道高空達標排放。
